华严经中说不能吃香菜那是谬传
2022/6/10 来源:不详关于这篇文章写还是不写,其实心中是有些纠结的。为什么呢?起因是,今天有居士转发了台湾某法师的一篇关于香菜的开示过来。个人仔细阅读之后,发现其中错谬之处极多。于是,就开始纠结了。
写嘛?必定会得罪人。
不写嘛?但是佛陀有教诲,如果遇到对经论有错谬之处,那是必须要指出的。
《佛开解梵志阿颰经》中说:“沙门所说,言必法师,其所不闻,不得意造,晨夜诵经,不得谬误,精行道要,以除众秽,为人说法,思合义意。”佛陀开示,出家人对于佛法,要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。如果为人说法,则要符合佛法的意趣。
思量再三还是决定写这篇文章吧。
因为《般泥洹经》中说:“又复阿难!若有言:‘我得从佛受是法语。’而其言谬不合经法……当举佛语以解晓之,趣使其人入经承律,以为详说佛经法教,圣众所承,长老所明,贤才所识,贤者谛受,如律教无得诤。当知持是四。若彼,阿难!有是四暗,亏损正法,当为分别,令弃邪媚受四正意,是为受持护法者也。其不承经戒者,众比丘当黜之,稊稗不去害善谷苗,弟子不善坏我道法,当相检校,无得以佛去故不承用教。”佛陀教导我们:如果有人所引用的佛语有不当之处,是应当用佛经原文来矫正,使之明白佛经的意趣的。
秉承佛陀的教化,所以还是以举证为主,供大家作个参考。具体应当如何,相信大家心如明镜,也就不必个人多言了。
下面一段一段的对比说明吧:
问:为什么不能吃香菜?现在很多地方做斋菜的时候还是会用到香菜做配料,师父能不能告诉相关的经典依据呢?
某法师答:
《大方广菩萨藏经中文殊师利根本一字陀罗尼经》曰:“不得近诸女人,及吃一切五辛酒肉、芸薹、胡荽。”(芸薹指油菜。薹:多年生草本植物,生在水田里,茎扁三棱形,叶扁平而长,可制蓑衣;韭菜、油菜、蒜等蔬菜长出的花莛。胡荽指香菜。)
这一句,的确是经典的原文。可惜,是节选了部分。其全文是:“诸善男子若欲经过师子虎狼毒蛇怨贼一切险难之处。当须净其身心。不得近诸女人及吃一切五辛酒肉芸薹胡荽。于诸众生起大悲想。至心诵咒咒之四十九遍。”这是说:在持咒者要经过险难之处的时候,必须要离欲及不吃五辛酒肉芸苔胡荽。这是何故呢?这是因为经过狮子虎狼毒蛇怨贼等处时,如果持咒者身上有五辛酒肉芸苔胡荽等气味时,会令嗅觉敏感的动物们变得狂暴,增加不安全系数。有人也许会问为何芸苔也要禁食呢?那是因为在古印度,芸苔是用来榨油用的油菜,并不是现在经过千年改良之后的小油菜。食用芸苔之后,身上的油味会很重,这正是蛇类众生喜欢的味道。所以芸苔也在将要涉险的持咒者禁食物品之列。
那么话说回来了,经文中只是说要经过狮子虎狼毒蛇怨贼一切险难之处时,不吃这些东西。那某法师为何要断章取义呢?这的确值得我们思考。
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》曰:“谨检大小乘经,食胡荽菜(香菜)得恶趣报。
《大顺经》云:“食此菜者,近生之处,不得闻经。”。
《华严经》云:“食此菜者,生生之处,不睹诸佛,被人憎疾。”。
《天畔经》云:“若误食此菜者,不生悔。长劫处阿鼻地狱,无有出期,若故食者,不通忏悔。
《大集经云》:“此菜者,天魔波旬自变身作千年媚狐尿处,因生此处,食者能灭道,设今生不知经典,来生决定不能守圣教,作外道一阐提。世间一切罪报不过五逆,盗常住物,此不通忏悔。”。若对吃胡荽人、五逆、盗常住物人,吾人不能救也。
菩萨戒经中云:“兰葱是也,食者结业罪。
龙树论云:“若人食胡荽,入佛塔中,堕大地狱,具足十劫,受大极苦,花报作粪秽中,经无量劫。
五彤论云:食此菜者,令人散乱,失于正定,鬼神得便多非命,死堕无间狱。尊者婆头斋识其弟子,婆眉多言:汝宜护述法也。引群生便佛种不断,乃其出家。汝当勤精进,将来无食胡荽五辛酒肉,则十重戒,自然清净,现在证果。若人食胡荽菜者,纵斋戒具足死堕守厕中神中,切令断之。劝僧以俗守严坛,莫吃胡荽触佛颜。萨埵投岸曰:辨菜,中间择有佛难。
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》一书,也许大家会觉得陌生,在此简单介绍一下:
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》发表在年11月《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》第九卷第六号上,共收写经余号,有年代可稽者40余例,上起北魏太安,下迄宋太平兴国。题名余号。此中仕宦僧尼写经之人,均有关历史之考证。
年6月,许国霖先生把辑录的《敦煌杂录》与发表在馆刊上的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》合刊,题为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》,交由上海商务印书馆铅印出版。首次刊布的《敦煌杂录》,共录文80余篇,就其性质可分为变文、偈赞、音韵、文疏、契约、传记、目录、杂类等八类。而这部分内容则是专钞敦煌石室中所藏的非佛教经典文件。而某法师所引的这段文字,则是收录在《敦煌杂录》的一百六十二页的《治昏沉殆良方》中。
既然某法师说的言辞振振,于是个人就试着在大藏经中寻找这段文字的出处。
最后在《大正新修大藏经第85册古逸部No.诸经要略文》中找到以下这段文字:
“谨检大小乘经。食胡荽菜得恶趣报。大顺经云。食此菜者所生之处不得闻经佛法。华报经云。食此菜者生生之处不睹诸佛被八增疾。天畔经云。若误食此菜不生悔。长劫处阿鼻地狱无有出期。若故食者不通忏悔。大集经云。此菜者是天魔波旬变身作千年媚狐尿处因生此菜。食者能灭道。设今生不诸经典来生决定。能厌圣教作外道一阐提。世间一切罪极不过五逆盗常住物。此不通忏悔。若对吃胡荽人五逆盗常住僧物人吾即能救。吃胡荽菜人自业深重厚吾不能救也。菩萨戒经中兰葱是也。食者结业罪。龙树论云。若人食胡荽入佛塔中堕大地狱。具足十劫受大极苦花报。作秽粪中经无量劫。五明论云。食此菜者令人散乱失于正定。鬼神得便多非命所堕无间狱。尊者婆须蜜识其弟子婆眉多言。汝宜护正法道引群生。便佛种不断乃真出家。汝当勤精进。将来无食胡荽五辛酒肉。则十重戒自然清净现世证果。若人食胡荽菜者。纵斋戒具足死堕守厕中。神中功令断之。”
根据与大正藏的《诸经要略文》相对照,发现其中经论的名字有所出入,某法师所引的是《华严经》,而《要略文》中所引的却是《华报经》;某法师所引的《五彤论》,而《要略文》中所说的却是《五明论》。而翻查《四十华严》、《六十华严》、《八十华严》也的确没有某法师所引的经文所说的内容,应是《华报经》之误。
此外,《要略文》文中提到的经有:《大顺经》、《华报经》《天畔经》、《大集经》、《菩萨戒经》等五部,提到的论有:《龙树论》、《五明论》。其中的《大顺》、《华报》、《天畔》等经,在大藏经中皆不见其名,不知是出自编者杜撰,还是曾经有这样伪托的经文而被大德法师们检出而没有流传后世。《大集经》的内容并为未见于《大方等大集经》,大概是借用《大方等大集经》之名,所以不宜将之视为《大方等大集经》的佚文。而《菩萨戒经》也是借用《菩萨内戒经》或《菩萨戒本》或《菩萨戒羯磨文》或《菩萨善戒经》之名,内容意旨并不符合,也不适宜将其视为这些佛经的佚文。同理,《要略文》所引《龙树论》和《五明论》的部分容,如果将之视为《龙树五明论》的佚文,也是很不妥当的。某法师所引《敦煌杂录》中的文字的确是有谬误之处。
又据《本草纲目》云:此是荤菜,损人精神。藏器曰:久食令人多忘,根发痼疾。
关于这一句,一并把前后文列出来,大家可以看的更清楚些。这是摘录于网络上的《本草纲目》,与某法师摘录同款,只是补充了上下文,让大家看得更清晰一些。
《本草纲目》:
时珍曰∶胡荽处处种之。八月下种,晦日尤良。初生柔茎圆叶,叶有花歧,根软而白。冬春采之,香美可食,亦可作菹。道家五荤之一。
辛,温,微毒。诜曰︰平、微寒,无毒。可和生菜食。此是荤菜,损人精神。华佗云;胡臭、口臭、齿及香港脚、金疮人,皆不可食,病更加甚。
看到华佗云一句,大家想必是心中洞明了。
有人说:红根的香菜不能吃,白根的香菜可以吃。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。在敦煌石室的写经中,只说不许吃香菜,并无红根白根之分。有人说:不吃香菜出于密教。但上述的经论多出于显教,亦有密教。有人说不吃香菜是小乘法,但上述的经论是出于大小乘经。有人说:不吃香菜在《华严经》中没有记载。但在敦煌石室的写经中不吃香菜一说亦出于《华严经》。那么现在的《华严经》为什么找不到不吃香菜的依据呢?那是古人刻经时给漏掉了。又通过敦煌石室的写经保存下来了。有人会问佛经也能漏掉吗?能。如《法苑珠林》卷第八十八,引证《善生经》曰:“受戒者有五种业不应作,谓卖毒药……”。这段经文在《善生经》的原经里却查不到,你说这不是丢掉了吗?
关于香菜能不能吃,只想引《印光大师文钞》的两段开示供大家参考。
《复康寄遥居士书》:“荤,正指葱韭薤蒜之物,故从草。梵网经明五辛大蒜,葱,(即韭)慈葱,(即葱)兰葱,(即小蒜,薤即是此。)荤物,此方只有四种。西域加兴渠,故名五辛。亦名五荤。有外道以芫荽为荤者,又有以红萝葡为荤者,皆属妄作。此五荤,本是菜类,以其臭秽,故不许食。食之诵经念佛,皆无大利益。”
《答善熏师问》:“五荤,我国只有四,即葱韭薤蒜。薤,即小蒜。西域有兴渠,吾国无此一种。有以芫荽为五荤之一者,乃外道所立耳。”
关于《华严经》中有没有记载,上面已经说明了,那是《华报经》之误。某法师还言之凿凿直接说刻经时遗漏,个人也是无语了。
看到这里,大家应该心如明镜了。
最后,还是想重温一遍世尊的慈悲教言:
《般泥洹经》:“又复阿难!若有言:‘我得从佛受是法语。’而其言谬不合经法……当举佛语以解晓之,趣使其人入经承律,以为详说佛经法教,圣众所承,长老所明,贤才所识,贤者谛受,如律教无得诤。”
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!
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!
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!
感恩诸位善知识!
发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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